營養標示怎麼看?熱量、糖與鈉的判讀方法
營養標示怎麼看?熱量、糖與鈉的判讀方法

營養標示怎麼看?先確認「每一份量」和「本包裝含幾份」,再依實際吃的份數計算熱量、糖與鈉。比較兩款同類食品時,改用相同重量或容量作基準,才不會因廠商設定的份量不同而看錯。[1][2]
先認識台灣常見的營養標示
一般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示,常見項目包括熱量、蛋白質、脂肪、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糖及鈉。熱量通常以大卡表示;糖、脂肪等多用公克,鈉則用毫克。先看單位,避免只比較數字大小。[2]
標示可呈現「每份與每100公克或毫升」,或「每份與每日參考值百分比」等格式。本篇聚焦一般完整包裝食品;嬰兒配方及特定疾病配方等另有規範,部分食品也有免標示條件,不宜把同一套讀法當成所有食品的法律判定。[2]
包裝上寫的一份,是計算營養資訊的基準,不等於人人每次都必須吃的量。先想自己會吃多少,再回頭計算,而不是看到每份數字不高就放心吃完整包。
每份不是整包:怎麼算實際攝取量?
實際吃進的量=每份標示值×吃下的份數。食藥署以確認份數、留意實際熱量、依需求選擇作為閱讀重點。以下數字由編輯設計,僅示範算法,不代表任何商品。[1]
| 教學項目 | 吃1份 | 整包2份吃完 |
|---|---|---|
| 熱量 | 150大卡 | 300大卡 |
| 糖 | 8公克 | 16公克 |
| 鈉 | 300毫克 | 600毫克 |
若這包總共兩份,只吃四分之一包,就是半份,熱量為75大卡、糖4公克、鈉150毫克。重點是先把「吃了多少包」換成「吃了多少份」。表格只節錄本篇討論項目,不是完整的法規標示範本。

比較兩款食品,要用哪一欄?
選購同類食品時,可看每100公克或每100毫升的數值。若一款的每份是30公克,另一款是60公克,直接比每份容易誤判。台灣標示規定也要求相應的份量與每100公克或毫升單位一致。[2][3]
例如甲餅乾每30公克150大卡,乙餅乾每60公克270大卡;換成每100公克,甲為500大卡,乙為450大卡。乙的每份熱量較高,但相同重量的熱量較低。這也是編輯設計的計算例子,不能據此斷定某一產品整體較健康。
比較後仍要回到實際份量。假如選了每100公克較低的產品,卻吃進更多重量,總量可能依然較高。挑選早餐、點心或正餐時,也應確認它在當餐扮演什麼角色,而非只挑一個最低數字。
熱量、糖與鈉,各自告訴你什麼?
熱量:表示食物提供的能量,不能單獨代表營養是否均衡。挑選食物還要一起看蛋白質、脂肪與其他項目,再配合自己的飲食需求。[1]
糖:在台灣營養標示中指單醣與雙醣總和,也就是包含葡萄糖、果糖、乳糖等簡單糖類,既包含額外添加,也包含原料本來就有的糖。糖是碳水化合物的一部分,不能把兩欄再相加。[2]
原味乳品中的糖可來自乳糖,不能看到糖數字就認定廠商加了砂糖;要搭配內容物名稱判讀。國健署也建議以原味乳品取代調味乳,避免忽略整體食物提供的營養。[4]
鈉:先看每份毫克數,再乘以使用份數。假設一份醬料是300毫克鈉,使用兩份就變600毫克;「吃起來不太鹹」不能替代標示計算。本文不以單一食品數值替讀者訂出個人飲食處方。
每日參考值和包裝宣稱,要怎麼用?
每日參考值百分比,是依標示使用的參考基準換算,不是替每位讀者量身訂做。例如熱量常以2000大卡作為標示參考,但個人需求會不同,不能直接把它當成每天必須吃滿的目標。[1][2]
「無糖」也不等於沒有熱量;仍要讀熱量及其他營養素欄位。符合條件時部分數值可以標為0,因此0不一定代表化學上完全不存在。相關條件有規範,不宜只憑正面幾個大字判斷。[2][3]
可以從減少含糖飲料、日常減鈉方法及外食均衡搭配延伸閱讀。有疾病飲食限制時,帶著實際包裝和食用量向醫療人員或營養師確認。
常見問題
一小包一定只有一份嗎?
不一定,要看本包裝含幾份,不能用包裝外觀猜測。[1]
糖和碳水化合物要加在一起嗎?
不用,糖已包含在碳水化合物中。[2]
原味牛奶有糖,是加糖嗎?
不一定,乳糖本來就是牛奶的一部分;要一起看內容物名稱。[4]
每份比較低就比較適合我嗎?
先換成相同重量比較,再計算實際吃的量,並考慮整體餐點與個人需求。
參考來源
實際查閱日期:2026 年 9 月 10 日。
- 衛生福利部/食藥署:看懂營養標示,過年不採雷!
- 衛生福利部/食藥署: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Q&A(111年6月23日修訂)
- 衛生福利部/食藥署: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
- 衛生福利部/國民健康署:消暑一夏多喝水 遠離甜飲增健康
本文提供一般健康資訊,不能取代個別診斷與治療。有持續不適或特殊健康需求,請諮詢醫療專業人員。